說明書 RICOH CX3 BROCH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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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摘要: 使用說明書 RICOH CX3BROCHURE

在使用指南中有清楚的使用說明

[. . . ] 使用說明書(相機篇) 本產品的序列號標註在相機的 底部。 基本操作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此部分提供如何開啟相機、拍攝圖像和播放圖像的基本概述。 高級操作 如果您希望學習有關不同相機功能的更多資訊,請閱讀此部分。 此部分提供更多拍攝圖像和播放圖像功能的詳細資訊以及如何自定設定相 機、列印圖像和通過電腦使用相機的資訊。 可充電電池在使用前需要充電。購買電池時,未對其充電。 前言 本使用說明書記載使用本產品進行攝影和重播的方法和使用上的注意事項。 使用前,請閱讀完本說明書,以便您能充分地靈活運用本產品的功能。 閱讀後請妥善保管,以便在您需要的時候,能夠立即查閱。 關於安全警示 關於攝影測試 關於著作權 為確保安全使用相機,請務必在使用前詳細閱讀安全警示。 請務必預先進行攝影測試,確認相機能夠正常地進行記錄。 以著作權為目的的書籍、雜誌、音樂等作品,限定在個人或家 庭內以及基於此類目的的範圍內使用。除此之外,禁止擅自進 行複製和改動。 萬一因本產品的問題導致無法記錄和重播時,不負責記錄內容 的補償,敬請諒解。 在海外使用時,萬一出現故障、問題時,關於在當地的售後服 務及相關費用不負責任,敬請諒解。 和其他電子設備進行連接設置時,可能會出現相互產生不良影 響的情況。特別是近處有電視機或收音機時會出現雜音。此時, 請進行如下處置。 • 盡可能的遠離電視機或收音機。 • 改變電視機或收音機等的天線方向。 • 使用其他的插座。 關於使用 關於保用證 關於電波故障 嚴禁擅自轉載本書的部分或全部內容。 © 2010 所有版權歸 所有。 關於本書內容,將來若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本書內容的作成過程中力求圓滿,萬一發現不明點及錯誤、記載遺漏等,請按照卷末的通訊方式 和我們聯繫。 Microsoft、Windows、Windows Vista、Windows 7 ™、Internet Explorer 是 美 國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國及其他國家登錄的註冊商標。Macintosh 及 Mac OS 為 Apple Inc. 在美國與其 他國家的註冊商標。Adobe、Adobe 標誌和 Adobe Reader 是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在 美國與其他國家的商標。公司名稱及產品名稱是各公司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安全須知 警告符號 在本操作說明書和相機上的各種符號是為了您安全正確地使用本機以避 免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受到損害。各種符號及其所代表的意義 如下。 危險 警告 注意 該符號表示如果忽視或不正確操作可能即將有導致死亡或嚴重傷害 的危險。 該符號表示如果忽視或不正確操作可能會導致死亡或嚴重傷害。 該符號表示如果忽視或不正確操作可能會導致人身傷害或物質損害。 警告舉例 符號提醒您必須操作的步驟。 符號提醒您禁止操作。 符號中可能包含其他符號,表示禁止某一特定動作。 ● 例如 請勿觸摸 請勿拆解 請遵循以下注意事項以確保安全使用本機。 危險 ● 請勿試圖自行拆解、修理或改裝本機。本機內的高壓電路可能會導 致嚴重的電擊。 請勿試圖自行拆解、改變或直接焊接電池。 請勿將電池置於火中,或試圖將其加熱,或在火附近或車內等高溫 環境中使用或將其丟棄。請勿將其投入水中或海裡或使其受潮。 請勿試圖用針刺破電池,用錘子敲擊電池,擠壓電池,使其墮地或 受到猛烈撞擊或外力影響。 請勿使用破損或變形的電池。 ● ● ● ● 1 警告 ● 出現異常情況(如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請立即關閉電源。請盡快 取出電池,並小心動作以免觸電或燒傷。如果使用家庭電源插座, 請務必將電源插頭從插座上拔下,以免發生火災或受電擊。如果本 機發生故障,請立即停止使用。請盡快與當地的維修中心聯絡。 如果有金屬物品、水、液體或其他異物掉進本機內,請立即關閉電 源。請盡快取出電池與記憶卡,並小心動作以免觸電或燒傷。如果 使用家庭電源插座,請務必將電源插頭從插座上拔下,以免發生火 災或受電擊。如果本機發生故障,請立即停止使用。請盡快與當地 的維修中心聯絡。 ● 切勿接觸圖像顯示屏內的液晶,否則顯示屏會受損害。出現以下情 況時,請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 皮膚:如果液晶濺到皮膚上,立即擦掉並用水沖洗受傷部位,然後 用肥皂洗淨。 • 眼睛:如果液晶濺到眼睛裡,用清水沖洗至少 15 分鐘並立刻找醫 生處理。 • 誤吞:如果液晶被誤吞,請用清水徹底漱口,並喝下大量的水誘發 嘔吐,然後立刻找醫生處理。 ● ● • • • • ● 請遵守以下注意事項以防電池漏液、過熱、燃燒或爆炸。 請勿使用特別推薦用於本機的電池以外的其他電池。 請勿與原子筆、項鍊、硬幣、發夾等金屬物品一起攜帶或保存。 請勿將電池放入微波爐或高壓容器內。 在使用時或充電時,如果發現電池漏液或發出異味、出現變色等, 請立即從相機或電池充電器內取出電池並使之遠離火源。 請遵守以下事項以防止因電池充電引起火災、電擊或破裂。 線。 • 請僅使用指示的電源電壓。同時請避免使用多孔插座轉換器和延長 • 請勿損壞、過度捆扎或改裝電源線。同時,請勿在電源線上放置重 物,拉拽或扭曲電源線。 • 請勿用濕手連接或斷開電源插頭。 務必拿住插頭部分來拔下電源線。 • 充電時請勿罩住本機。 ● 請將本機所用的電池和 SD 記憶卡放在小孩無法拿到的地方以防止 誤吞。誤吞對人體有害。如果誤吞,請立即找醫生處理。 2 ● 請將本機放在小孩無法拿到的地方。 如果本機因摔落或損壞而暴露出內部元件,請勿觸摸。否則,機內 的高壓電路可能會導致電擊。請盡快取出電池,並小心動作以免觸 電或燒傷。如果本機損壞,請將其送到當地的經銷店或維修中心。 請勿在潮濕的地方使用本機,否則可能會導致火災或電擊。 請勿在易燃氣體、汽油、苯、稀釋劑或類似物品附近使用本機,以 避免爆炸、起火或燒傷。 請勿在限制或禁止使用的場所使用本機, 否則可能導致災難或事故。 請擦除電線插頭上的積塵,否則可能引起火災。 使用家庭電源插座時,請務必使用指定的 AC 轉換器。使用其他轉 換器可能有起火、電擊或傷害的危險。 在海外旅行時,為避免起火、電擊或傷害,請勿將充電器或 AC 轉 換器與市售的電壓變壓器一起使用。 ● ● ● ● ● ● ● 請遵循以下注意事項以確保安全使用本機。 小心 ● 接觸到電池的漏液可能會導致燒傷。如果身體的某部位接觸到損壞 的電池,請立即用水沖洗該部位。 (請勿使用肥皂。 )如果電池開始 漏液,請立即將其從本機中取出,並將電池室擦淨後再裝入新電池。 請將電源線插頭牢固地插入電源插座。電源線鬆脫可能導致火災。 請勿將相機弄濕,也請勿用濕手操作相機。否則可能會有電擊的危 險。 請勿靠近機動車駕駛員使用閃光燈,否則駕駛員可能會失去控制, 從而導致交通事故。 使用選購產品時,請在使用該產品前仔細閱讀其附帶的使用說 明書。 ● ● ● 有關配件的安全 注意事項 3 使用說明書 以下兩本使用說明書隨 CX3 附帶。 “使用說明書(相機篇) ” (本書) 此說明書介紹相機的使用和功能。它也會介紹如何在電腦 上安裝附帶的軟體。 “使用說明書(軟體篇) ” (PDF 檔案) “使用說明書(軟體篇) ”在附帶的 CD-ROM 上以下資料 夾中提供。 此說明書介紹如何將相機中的圖像下載到電腦。 對應的資料夾中含有每種 語言的“使用說明書(軟 體篇) ” 。 要將使用說明書複製到硬碟上,請直接從每個資料夾將 PDF 檔案複製到硬碟上。 “Irodio Photo & Video Studio” 圖 像 檢 視 及 編 輯 軟 體( 僅 適 用 於 Windows)也包含在本相機的隨附物品中。有關如何使用 Irodio Photo 。 & Video Studio 的資訊,請參閱顯示的“說明” 有關 Irodio Photo & Video Studio 的更多資訊,請聯絡以下客戶支援中心。 北美地區(美國) 歐洲 英國、德國、法國和西班牙: 其他國家: 亞洲地區 中國大陸 電話: (免費熱線)+1-800-458-4029 電話: (免費熱線)+800-1532-4865 電話:+44-1489-564-764 電話:+63-2-438-0090 電話:+86-21-5385-3786 工作時間: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4 目錄 安全須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使用說明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目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基本操作 11 包裝清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另售部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如何使用模式轉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相機各部的名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鈕可在分割畫面清單和頁面清單之間切換。在頁面清 單中,按 ADJ. /OK 按鈕 !"NF 可選擇頁面。 若要全畫面檢視圖像,請在分割畫面清單中將其選擇,然後按 ADJ. /OK 按鈕或朝 8(放大顯示)方向轉動 1 次變焦桿。 81 張 顯示 20 個框時,若朝 9 方向轉動變 焦桿,畫面將分割成 81 個框並顯示 分割畫面。 按 DISP. 按鈕可在分割畫面清單和頁 面清單之間切換。在頁面清單中,按 分割畫面清單 ADJ. /OK 按鈕 !"NF 可選擇頁面。 若要切換至一張顯示,請在分割畫面 清單中選擇檔案並按 ADJ. /OK 按鈕或 朝 8(放大顯示)方向轉動 2 次變焦 桿。 頁面清單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記錄日期 顯示 81 個框時,若再次朝 9 方向轉 動變焦桿,將按記錄日期顯示分割畫 面。 按 DISP. 按鈕可在分割畫面清單和日 期清單之間切換。在日期清單中,按 分割畫面清單 ADJ. /OK 按 鈕 NF 可 選 擇 日 期, 按 ADJ. /OK 按鈕 !" 則可選擇頁面。 若要切換至一張顯示,請在分割畫面 清單中選擇檔案並按 ADJ. /OK 按鈕或 朝 8(放大顯示)方向轉動 3 次變焦 桿。 日期清單 33 放大顯示圖像 朝 8(放大顯示)方向轉動變焦桿可放大所選靜止圖像。放大 倍率根據圖像尺寸的不同而異。 圖像尺寸 放大顯示(最大倍數) 4:3 F 4:3 F 除上面的圖像尺寸以外的其他圖像尺寸 3. 4 倍 6. 7 倍 16 倍 34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此時,按 DISP. 按鈕如下所示更改顯示。 DISP. 按鈕 此 時, 按 ADJ. /OK 按 鈕 !"NF 可 移 動 顯 示 的 區 域。 此 時, 按 ADJ. /OK 按 鈕 !"NF 可 移 動 顯 示 的 區 域。 按住 DISP. 按鈕 此時,按 ADJ. /OK 按鈕 NF 可放大顯示上 一張或下一張圖像。當顯示 MP 檔案或動畫 時,顯示返回至標準尺寸。 朝 9(分割畫面顯示)方向轉動變焦桿,可恢復到原始尺寸。 要點 ------------------------------------------------------------------------• 動畫無法放大顯示。 • 有關如何放大 MP 檔案的資訊,請參閱 P. 62–63。 • 裁切後的副本(GP. 83)放大時無法達到上述放大倍率。 刪除檔案 您可從 SD 記憶卡或內置儲存器中刪除檔案。 要點 ------------------------------------------------------------------------• 您 可 以 使 用 [ 恢 復 檔 案 ] 功 能 恢 復 需 要 而 意 外 刪 除 的 檔 案。 (GP. 81)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1 2 3 4 按 6(播放)按鈕。 • 顯示記錄的最後一個檔案。 按 ADJ. /OK 按鈕 !"NF 顯示希望刪除的檔案。 • 要刪除多個檔案,您也可以朝 9(分割畫面顯示)方向轉動變焦 桿,顯示分割畫面,然後轉至步驟 3。 按 D(刪除)按鈕。 刪除一個檔案或全部檔案 按 ADJ. /OK 按鈕 !" 選擇 [ 刪 除單件 ] 或 [ 刪除全部檔案 ]。 • 您可以使用 ADJ. /OK 按鈕 NF 更改 要刪除的圖像。 5 按 ADJ. /OK 按鈕。 • 若選擇了 [ 刪除全部檔案 ],請按 ADJ. /OK 按鈕 NF 選擇 [ 是 ], 然後按 ADJ. /OK 按鈕。 35 分別指定多個檔案 4 5 6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按 ADJ. /OK 按 鈕 !" 選 擇 [ 刪 除 多 個 檔 案 ], 然 後 按 ADJ. /OK 按鈕。 • 如果分割畫面在 P. 35 的步驟 2 中顯示,請跳過步驟 4。 按 ADJ. /OK 按鈕 !" 選擇 [ 逐張選擇 ],然後按 ADJ. / OK 按鈕。 按 ADJ. /OK 按 鈕 !"NF 選 擇 您要刪除的檔案,然後按 ADJ. / OK 按鈕。 • 被指定檔案的左上角顯示垃圾箱的 標記。 • 按 MENU 按鈕切換至指定檔案範圍的顯示。請參閱 P. 37 上的步驟 6 及其後內容。 7 8 9 重覆步驟 6,選擇您想要刪除的所有檔案。 • 如果錯誤選擇了檔案,選擇該檔案並按 ADJ. /OK 按鈕將選擇取消。 按 D(刪除)按鈕。 按 ADJ. /OK 按鈕 NF 選擇 [ 是 ], 然後按 ADJ. /OK 按鈕。 36 指定多個檔案的範圍 4 5 6 按 ADJ. /OK 按 鈕 !" 選 擇 [ 刪 除 多 個 檔 案 ], 然 後 按 ADJ. /OK 按鈕。 • 如果分割畫面在 P. 35 的步驟 2 中顯示,請跳過步驟 4。 按 ADJ. /OK 按鈕 !" 選擇 [ 選擇範圍 ],然後按 ADJ. / OK 按鈕。 按 ADJ. /OK 按 鈕 !"NF 選 擇 您 要 刪 除 的 檔 案 範 圍 的 起 點, 然後按 ADJ. /OK 按鈕。 • 如果刪除范圍的起點檔案選擇有誤, 按 DISP. 按鈕可回到選擇起點的畫面。 • 按 MENU 按鈕切換至分別指定檔案的顯示。請參閱 P. 36 上的步驟 6 及其後內容。 按 ADJ. /OK 按 鈕 !"NF 選 擇 您 要 刪 除 的 檔 案 範 圍 的 終 點, 然後按 ADJ. /OK 按鈕。 • 指定的檔案的左上角顯示垃圾箱的 標記。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7 8 重複步驟 6 和 7,指定要刪除的所有檔案範圍。 9 按 D(刪除)按鈕。 10 按 ADJ. /OK 按鈕 NF 選擇 [ 是 ],然後按 ADJ. /OK 按鈕。 37 使用 DISP. 按鈕可讓您更改畫面顯示模式,以及切換圖像顯示屏上 所顯示的資訊。 拍攝模式期間 圖示顯示 直方圖顯示 坐標顯示 38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圖像顯示屏關 (同步顯示模式) 無顯示 坐標顯示 ------------------------------------------------------------------• 圖像顯示屏上顯示的攝影輔助線可協助您構圖。此線不會記錄在 • 使用相機設定功能表中的 [ 坐標顯示選項 ] 可選擇網格。 (GP. 95) 同步顯示模式 -------------------------------------------------------------在不操作相機時關閉圖像顯示屏。該模式可有效節約電力消耗。在 此模式下,請按下一半快門按鈕開啟圖像顯示屏。接著,完全按下 快門按鈕,圖像顯示屏上顯示拍攝的圖像,然後將圖像顯示屏關閉。 (此設定與相機設定功能表中的 [ 圖像顯示屏節電 ] 不同。 ) 圖像上。 要點 ------------------------------------------------------------------------• 當相機設定功能表上的 [ 攝影資訊顯示框 ] 被設定為 [ 開 ] 時,攝 影資訊顯示框可以在圖示顯示和直方圖顯示中顯示。 (GP. 95) • 在動畫模式中直方圖不會顯示。錄製過程中,即使隱藏了指示或 顯示了坐標,顯示屏中也將顯示閃爍的 [●REC] 圖標以及錄製時間 • 當 [ 水平儀設定 ] 被設定為 [ 顯示 ] 或 [ 顯示 + 聲音 ](GP. 40) 時,圖示顯示和直方圖顯示期間,會顯示水平指示器。 (GP. 41) • 如果執行以下任意操作,圖像顯示屏即使已被關閉也將會開啟。 • 按 ADJ. /OK 按 鈕、MENU 按 鈕、DISP. 按 鈕 或 6( 播 放 ) 按 鈕 時。 和可用時間。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 轉動變焦桿時。 • 手動對焦期間,按 ADJ. /OK 按鈕 !" 時。 (GP. 73) 播放模式期間 圖示顯示 2010/01/01 00:00 2010/01/01 00:00 直方圖和詳細資訊 顯示 無顯示 2010/01/01 00:00 白色飽和色別顯示 (僅限 [ 白色飽和顯 示 ] 設為 [ 開 ] 時) 白色飽和色別顯示 -------------------------------------------------------• 若在相機設定功能表中將 [ 白色飽和顯示 ] 設為 [ 開 ](GP. 95) , 顯示直方圖和詳細資訊時, 按 DISP. 按鈕可切換至白色飽和色別顯示。 • 圖像的白色飽和區域閃爍黑色。白色飽和是指圖像灰度丟失,意味著 被攝體的極亮區域的色彩濃度呈現為白色。灰度丟失的圖像以後無法 編輯。建議避免直射陽光並設定較低的曝光等級(-) ,重新拍攝一 張。 (GP. 76) • 白色飽和色別顯示僅作參考之用。 39 關於電子水平儀 在相機設定功能表中或通過按住 DISP. 按鈕開啟了 [ 水平儀設定 ] 時,相機利用水平指示器和水平儀音告知您圖像在拍攝期間是 否處於水平狀態。在圖示顯示或直方圖顯示期間將顯示水平指 示器。 40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在您拍攝景物或建築物時,可用它來保持圖像的水平狀態。此 外,它還有助於水平視角的拍攝。 可用的設定 關 顯示 * 預設設定 顯示 + 聲音 聲音 說明 水平指示器將不會顯示。不會發出水平儀音。 水平指示器將會顯示。不會發出水平儀音。 畫面上會顯示水平指示器,當圖像處於水平狀態時, 相機會發出水平儀音。 水平指示器將不會顯示。當圖像處於水平狀態時,相 機會發出水平儀音。 1 在 相 機 設 定 功 能 表(GP. 92) 中選擇 [ 水平儀設定 ],然後按 ADJ. /OK 按鈕 F。 • 您亦可以在拍攝模式下按住 DISP. 按 鈕,顯示相機設定功能表。 2 按 ADJ. /OK 按鈕 !" 選擇設定,然後按 ADJ. /OK 按鈕。 水平指示器顯示 相機水平時: 水平指示器變為綠色,表示刻度處於中 間位置。 傾斜至右邊或左邊時: 水平指示器上的標記變為橙色,表示刻 度處於相機傾斜方向相反側的位置。 過於傾斜至右邊或左邊時: 與相機傾斜方向相反側的水平指示器的 一半變為紅色。不顯示水平指示器的標 記。 當相機太朝前或朝後傾斜或者無法確定相 機是否水平時: 水平指示器的頂部和底部變為紅色。不 顯示水平指示器的標記。 綠色 橙色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紅色 紅色 豎握相機時: 豎握相機攝影時,水平儀功能也可用來確定圖像是否在垂直方向水平 (水平指示器出現在不同位置) 。 注意 ------------------------------------------------------------------------• 坐標顯示、無顯示期間,或圖像顯示屏關閉時(GP. 38) ,相機 會發出水平儀音,但是不會顯示水平指示器。當 [ 水平儀設定 ] 被 設定為 [ 顯示 + 聲音 ] 時,相機只會發出水平儀音。 • 當錄製動畫時或間隔攝像時,如果將相機倒持,水平儀功能不可 用。 • 相機在移動時,或者在移動的環境下(例如在機動遊戲機上)攝 影時,水平儀功能的準確度會降低。 • [ 操作音量設定 ] 被設定為 [………](靜音)時, 即使 [ 水平儀設定 ] 被設定為 [ 顯示 + 聲音 ] 或 [ 聲音 ],相機也不會發出水平儀音。 (GP. 94) • 拍攝圖像時,使用該功能作為參照,查看圖像是否處於水平位置。 如果將本相機用作水平儀,我們不保證其水平精確度。 41 關於直方圖顯示 直方圖顯示開啟時,圖像顯示屏的右 下部顯示直方圖顯示。直方圖以垂直 軸表示像素數,水平軸表示亮度(從 左到右、陰影(陰暗區域) 、中色調與 反白(明亮區域) ) 。 使用直方圖,可以判斷圖像亮度而不受圖像顯示屏亮度的影響。 並且,有助於糾正過亮或過暗部分。 如果直方圖僅右側為山狀圖,其他無 變化時,圖像的光線最強處像素過多, 成為曝光過度的圖像。 42 如果您是初次使用本相機,請首先閱讀此部分。 如果直方圖僅左側為山狀圖時,陰影 部分像素過多,成為曝光過少的圖像。 校正曝光時,請參考此直方圖。 要點 ------------------------------------------------------------------------• 顯示在圖像顯示屏上的直方圖僅用作參考。 • 拍攝完圖像後,通過調節該直方圖,您可校正圖像的亮度與對比 度。 (GP. 86) • 由於拍攝條件(使用閃光燈,環境光線太暗等)不同,直方圖中 指示的曝光等級可能與拍攝圖像的亮度不相符。 • 曝光補償有其局限性。它不一定能達到最佳的效果。 • 峰值在中間的直方圖不一定能提供符合您特定要求的最佳效果。 例如,如果您要使圖像曝光不足或曝光過度,就需要進行調節。 • 有關如何校正曝光補償的資訊,請參閱 P. 76。 高級操作 如果您希望學習有關不同相 機功能的更多資訊,請閱讀 本部分。 1 2 3 4 5 6 7 8 9 本說明書中所述的“按 ADJ. /OK 按鈕 !"NF”表示您應向上、 向下、向左或向右按 ADJ. /OK 按鈕。 “按 ADJ. /OK 按鈕”則表 示您應直接按該按鈕。 1 ADJ. 按鈕功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 2 使用 Fn(功能)按鈕. . . . . . . . . . . . . . . . . . . 46 3 拍攝模式種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 4 播放功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2 5 攝影功能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6 6 播放功能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9 7 相機設定功能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 8 直接列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9 9 將圖像下載到電腦上 . . . . . . . . . . . . . . . . . . 103 10 附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2 10 1 ADJ. 按鈕功能 ADJ. /OK 按鈕有以下功能。有關各功能的操作步驟,請參閱對 應的參照頁。 1 1 從攝影功能表指派四個功能 2 移動 AE 和 AF 對象 ADJ. [. . . ] 鍵設定 曝光補償 ✓ 1-4*20 白平衡 ✓ ISO ✓ 畫質 ✓ 對焦 ✓ 圖像 ✓ 測光 包圍式曝光 ✓ ✓ 閃燈補償 文字濃度 — ✓ 攝影資訊顯示框 ✓ 其他 AF/MF AF/Snap AT-BKT WB-BKT CL-BKT 120 附錄 *16 *17 *18 *19 [ 對焦 ] 設為 [ 多點區域 AF],或者使用 [ 長時間曝光 ] 時,該選項不可用。 [ 圖像設定 ] 設為 [ 黑白 ] 或 [ 棕色 ] 時不可用。 在場景模式中選擇了 [ 微型拍攝 ] 時,Fn 按鈕無法用於所選功能。 未以核取記號(✓)標記的功能也可指派給 Fn 按鈕,但它們在場景和動畫模式 中不可用。 *20 在動畫和場景模式中無法更改 [ 肅靜模式 ] 以外的設定。 4 相機晃動校正 * 限制慢速快門速度 加印日期攝像 曝光補償 白平衡 *17 多功能 AWB 其他 ISO 感光度 攝像設定初始化 Fn 按鈕設定 特寫對象 *18, 19 定點變焦 AE 鎖定 AF/ 臉部 優先 AF AF/ 連續 AF AF/ 多點 區域 AF 16 R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Q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影功能表 相機設定功能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包圍式對焦 — ADJ. 鍵設定 曝光補償 ✓ ✓ 1-4*20 白平衡 ISO — 畫質 — 對焦 — 圖像 — 測光 — 包圍式曝光 — 閃燈補償 — 文字濃度 — ✓ 攝影資訊顯示框 ✓ 其他 AF/MF AF/Snap AT-BKT WB-BKT CL-BKT 附錄 10 121 規格 相機有效像素 圖像感應器 鏡頭 焦距 約 1000 萬有效像素 1/2. 3 寸 CMOS(約 1060 萬總像素) 4. 9 mm 至 52. 5 mm( 等 同 於 35mm 相 機 的 28 mm 至 300mm) F3. 5 至 F5. 6 一般攝影:約 30cm 至無限遠(廣角)或 1. 5 m 至無限遠 F 光圈 攝影距離 鏡頭組成 變焦倍數 對焦模式 減少模糊 快門速度 靜止圖像 動畫 曝光控制 測光模式 曝光模式 曝光補償 ISO 感光度(標準輸出 感光度) 白平衡模式 閃光燈 閃光燈模式 內置閃光燈 範圍 閃光燈補償 充電時間 圖像顯示屏 拍攝模式 10 圖像質量模式 *1 可記錄像 靜止圖像 素數 多圖像 動畫 文字 122 (望遠) (距離鏡頭前端) 特寫攝影:約 1 cm 至無限遠(廣角) 、28cm 至無限遠(望 遠)或 1 cm 至無限遠(變焦特寫模式) (距離鏡頭前端) 7 組 10 個元件(4 個 5 面非球面透鏡元件) 10. 7 倍光學變焦、4. 8 倍數碼變焦、約 5. 7 倍自動更改變 焦(VGA 圖像) 多點對焦(對比度對焦方式)/單點對焦(對比度對焦方 式)/臉部優先 AF /連續 AF /多點區域 AF / 手動對焦/快拍/無限遠(伴有 AF 補助光) 圖像感應器移動圖像防震功能 8、4、2、1 至 1/2000 秒(根據拍攝模式與閃光燈模式, 上限和下限有所不同。 ) 1/30 至 1/2000 秒 多畫面測光(256 分割)/中央重點測光/點測光 程序 AE 手動曝光補償(+2. 0 至 –2. 0 EV,以 1/3 EV 為單位) 、包 圍式曝光功能(–0. 5 EV、±0、+0. 5 EV) 自動/ ISO 80 / ISO 100 / ISO 200 / ISO 400 / ISO 800 / ISO 1600 / ISO 3200 自動/多功能 AWB /室外/陰天/白熾燈/白熾燈 2 / 螢光燈/手動設定、白平衡包圍式曝光功能 自動閃光(在低照明度條件下以及當被攝體背光時閃光燈自 動閃光)/減輕紅眼閃光/強制閃光/同步閃光/禁止閃光 約 20 cm 至 4. 0 m (廣角) ,約 28 cm 至 4. 0 m (望遠) (ISO 自動/ ISO 1600,距離鏡頭前端) ±2. 0 EV(以 1/3 EV 為單位) 約5秒 3. 0 寸透射式液晶顯示屏,約 92 萬點 自動拍攝模式/場景自動模式/場景模式(肖像/運動/寵 物/夜景肖像/夜景/微型拍攝/遠景/高感光度/高對比 度黑白/肅靜模式/變焦特寫/文字/斜度修正模式)/個 人設定模式/動畫模式/動態範圍兩次攝影模式/連拍模式 F(細緻) 、N(標準) 3648 × 2736、3648 × 2432、2736 × 2736、 3648 × 2048、2592 × 1944、2048 × 1536、 1728 × 1296(僅限多圖像) 、1280 × 960、640 × 480 1280 × 720, 640 × 480, 320 × 240 3648 × 2736, 2048 × 1536 附錄 SD 記憶卡、SDHC 記憶卡(最大至 32 GB)和內置儲存器 (約 88 MB) 記錄數據 3648 × 2736 N:約 2169 KB /畫面,F:約 3704 KB /畫面 容量 3648 × 2432 F:約 3295 KB /畫面 2736 × 2736 F:約 2784 KB /畫面 3648 × 2048 F:約 2779 KB /畫面 2592 × 1944 F:約 2287 KB /畫面 2048 × 1536 F:約 1474 KB /畫面 1728 × 1296 N:約 603 KB /畫面 1280 × 960 F:約 812 KB /畫面 640 × 480 F:約 197 KB /畫面 JPEG(Exif 2. 21 版 )*2 記錄檔案 靜止圖像 格式 多圖像 基於 CIPA DC-007-2009 Multi Picture Format 格式 AVI(基於 Open DML Motion JPEG 格式) 動畫 壓縮格式 基於 JPEG 相容格式(靜止圖像、動畫) 、間隔 其他主要攝影功能 連拍、自拍(操作時間:約 10 秒、約 2 秒、自定) 攝像(拍攝間隔:5 秒至 1 小時,以 5 秒間隔)*3、色彩 包圍式曝光、包圍式對焦、AE/AF 對象移動、直方圖顯示、 坐標顯示、電子水平儀 、更改圖像尺 其他主要播放功能 分割畫面顯示、放大顯示(最大倍率 16 倍) 寸、等級補償、白平衡補償、斜度修正、修剪、標記功能、 幻燈片顯示、DPOF 介面 USB2. 0(高速 USB)Mini-B、大量存放相容 *4、 AV 輸出 1. 0 Vp-p(75 Ω) NTSC、PAL 視頻訊號格式 關於電源 可充電電池(DB-100) :3. 7V 電池消耗 *5 DB-100 的使用壽命:約 310 張圖像(當 [ 圖像顯示屏節 電 ] 設定為 [ 開 ] 時 *6) 尺寸(長 × 高 × 寬) 101. 5mm×58. 3mm×29. 4mm(不包括凸出部位;根據 CIPA 標準測量) 重量 約 206g(包括記憶卡和附帶的電池) 約 185g(僅相機) 1/4-20UNC 三腳架孔形 資料保持時間 約1週 0 ℃至 40 ℃ 工作溫度 85% 或以下 工作濕度 –20 ℃至 60 ℃ 保存溫度範圍 *1 可以設定的圖像質量模式依圖像尺寸而異。 *2 與 DCF 和 DPOF 相容。DCF(相機檔案系統設計規則)是一項 JEITA 標準。 (無 法保證與其他設備的完全相容性。 ) *3 閃光燈設定為 [ 禁止閃光 ] 時。 *4 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Mac OS 9. 0-9. 2. 2 和 Mac OS X10. 1. 2-10. 6. 1 支援大量存放模式。 *5 剩餘的可拍攝張數取決於 CIPA 標準,並可能因使用條件發生變化。這僅供參考。 *6 當 [ 圖像顯示屏節電 ] 設定為 [ 關 ] 時,大約能拍攝 290 張圖像。 記錄媒體 附錄 10 123 能夠記錄的張數 以下表格表示在不同圖像尺寸和圖像質量設定下,在內置儲存 器和 SD 記憶卡上可記錄的近似圖像張數。 模式 5 (文字以外 的模式) 圖像尺寸 內置 1GB 儲存器 2GB 491 842 553 653 653 758 1182 2118 8778 487 830 548 647 647 749 1159 2047 7681 842 2194 6分 14 秒 18 分 8秒 44 分 2秒 842 4GB 965 1653 1087 1284 1284 1490 2321 4160 17237 957 1631 1077 1270 1270 1471 2277 4022 15082 1653 4309 12 分 14 秒 35 分 38 秒 86 分 28 秒 1653 8GB 1973 3379 2222 2624 2624 3045 4744 8505 35231 1957 3333 2202 2596 2596 3008 4654 8221 30828 3379 8809 25 分 1秒 72 分 50 秒 176 分 44 秒 3379 16GB 3953 6769 4452 5257 5257 6101 9503 17039 70579 3922 6678 4412 5202 5202 6026 9324 16471 61759 6769 17647 50 分 7秒 145 分 54 秒 354 分 3秒 6769 32GB 7930 13579 8930 10546 10546 12238 19063 34181 141581 7867 13396 8851 10435 10435 12089 18704 33042 123888 13579 35402 100 分 33 秒 292 分 41 秒 710 分 13 秒 13579 SCENE S-AUTO R(連拍) Q ([ 對焦 ] 5 設定為 [ 多 點 區 域 AF] 時) (文字) 3 SCENE 4:3 F 4:3 N 3:2 F 1:1 F 16:9 F 4:3 F 4:3 F 4:3 F 4:3 F 4:3 F 4:3 N 3:2 F 1:1 F 16:9 F 4:3 F 4:3 F 4:3 F 4:3 F 4:3 4:3 1280 640 320 22 38 25 30 30 34 54 98 402 22 38 25 29 29 34 53 94 352 38 99 17 秒 50 秒 2分 1秒 38 133 705 10 R (M 連拍加 (10M)) R (M 連拍加 (2M)) R(超高 速連拍) 4:3 N 4:3 N 4:3 N 242 414 272 323 323 373 581 1059 4316 240 408 269 319 319 368 570 1023 3776 414 1078 3分 3秒 8分 55 秒 21 分 39 秒 414 124 附錄 1438 2926 5746 11745 23530 47202 7553 15359 30159 61643 123489 247716 要點 ------------------------------------------------------------------------• 最長記錄時間為近似的總記錄時間。每次拍攝的最長記錄時間為 29 分鐘。 • 使用連拍模式可以拍攝的連拍張數最多為 999。當尚可拍攝張數為 1000 或更多時,圖像顯示屏上將顯示“999” 。 • M 連拍加(2M)/M 連拍加(10M)以及超高速連拍的最大可拍 攝 張 數 為 可 記 錄 的 估 計 總 張 數。M 連 拍 加(2M) 、M 連 拍 加 (10M)和超高速連拍時,一次連續拍攝的最大可拍攝張數分別為 26、15 和 120。 • 多點區域 AF 的最大拍攝張數為可以記錄的拍攝張數總和的估計值。 一次可以記錄的拍攝張數為 5。當尚可拍攝張數為 9999 或更多時, 圖像顯示屏上將顯示“9999” 。 • 由於被攝體不同,圖像顯示屏上顯示的剩餘的可拍攝張數可能與 實際可拍攝的張數不同。 • 動畫的記錄時間可能會因記錄位置(內置儲存器或 SD 記憶卡)的 容量、拍攝條件以及 SD 記憶卡的類型和製造商而異。 • 進行長時間拍攝時建議使用高速記憶卡。 • 根據圖像用途選擇圖像尺寸: 圖像尺寸 說明 4:3 F/ 3:2 F/ 16:9 F 4:3 F/ 4:3 F 4:3 F 4:3 N/ • 用來創建大尺寸列印件。 1:1 F/ • 用於下載至電腦進行修剪或其他處理。 4:3 F • 用來創建列印件。 • 用來拍攝大量圖像。 • 用來拍攝大量圖像。 • 用來作為電子郵件的附件。 • 用來在網站上顯示。 附錄 10 125 預設值/當相機關機時會還原成預設值的功能 關閉電源可能會將某些功能設置恢復為預設值。 下列表格顯示相機關機時,各功能是否會重設為預設值。 功能 攝影 動態範圍擴展 加一般攝影 圖像質量•尺寸 文字濃度 尺寸(文字) 動畫尺寸 對焦 預自動對焦 測光 圖像設定 減少噪音 閃燈曝光補償 包圍式曝光 長時間曝光 自定義自拍 間隔攝像 相機晃動校正 限制慢速快門速度 加印日期攝像 曝光補償 白平衡 ISO 感光度 特寫 閃光燈 自拍 調節音量 {: 保存設定 ×:恢復設定 預設設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動 關 4:3 N 標準 4:3 1280 多點對焦 關 多畫面 標準 自動 0. 0 關 關 攝影張數:2 張, 攝影間隔:5 秒 0秒 開 關 關 10 126 附錄 播放 0. 0 多功能 AWB 自動 特寫 關 自動 關閉自拍 { — 相機設定 功能 顯示屏亮度調節 保存個人設定 定點變焦 Fn 按鈕設定 ADJ. 鍵設定 4 ISO 自動的最大值 AF 補助光 操作音 操作音量設定 圖像確認時間 自動關閉電源 圖像顯示屏節電 坐標顯示選項 數碼變焦圖像 水平儀設定 攝影資訊顯示框 最短距離 自動旋轉 白色飽和顯示 記憶卡序號 日期設定 Language/N 視頻方式 {: 保存設定 ×:恢復設定 預設設定 { — { — { 關 { 特寫對象 { 曝光補償 { 白平衡 { { { { { { { { { { { { { { { { { { { ISO 畫質 AUTO 1600 開 全部 „„…(中) 0. 5 秒 5分 開 一般 顯示 關 顯示 開 關 關 — ( 1) * 附錄 { (*1) ( 1) 預設值根據相機購買地的不同而異。 * 10 127 在海外使用時 電池充電器(型號 BJ-10) 此電池充電器可用於 100-240 V、50 Hz/60 Hz 電流的地區。 如果您要去使用不同形狀電源插座/插頭的國家旅行,請事先咨詢旅行 店並準備適用於該國電源插座的插頭適配器。 請勿使用變壓器。否則可能損壞相機。 關於保用證 此產品係製造以用於購買時的國家。保用證僅在購買地有效。 在海外使用時,萬一出現故障、問題時,關於在當地的售後服務及相關 費用不負責任,敬請諒解。 在其他地區的電視中播放 能夠在包含視頻輸入連接埠的電視機(或顯示屏)上播放。請使用附帶 的 AV 連接線。 本機對應電視機的 NTSC 和 PAL 方式。設定相機上的視頻格式,使之 符合您正在使用之電視的視頻格式。 赴海外時,請在確認當地視頻方式之後進行使用。 10 128 附錄 使用注意事項 使用注意事項 • 本產品僅供在購買地所在國使用,保用證也僅在該國有效。 • 萬一在國外發生故障或出現問題時,生產商對在當地的售後服務及相 關費用概不負責。 • 請避免相機墜落在地上或與其他物品碰撞。 • 攜帶相機時請小心避免與其他物品碰撞。特別要小心避免碰撞鏡頭和 • • • • • • • • • 圖像顯示屏。 連續閃光會使閃光燈的發光組件發熱。如非必要,請勿連續閃光。 請勿觸摸閃光燈並使異物遠離發光組件。否則會導致灼傷和火災。 請勿靠近眼睛使用閃光燈。否則可能損傷視力(特別是嬰幼兒) 。 請勿靠近機動車駕駛員使用閃光燈,以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長時間使用相機後電池會發熱。使用後如立即觸碰電池,可能會灼傷 手指。 圖像顯示屏暴露在陽光下,顯示屏上顯示的圖像看起來會有些暗淡, 可能無法瀏覽。 圖像顯示屏中的部分或全部像素不能保持連續發光。這一特性使液晶 顯示屏不能始終保持高亮度。這並非故障。 請勿用力按壓圖像顯示屏表面。 在溫度突然變化的環境中,相機可能會結露(產生小水滴) ,使玻璃表 面起霧或使相機發生故障。溫度突然變化時,把相機放入塑料包袋或 其他能儘量減緩溫度變化的包袋中。直至相機溫度與環境溫度的差異 足夠小時,再取出相機。如果出現霧化,請取出電池和記憶卡,等待 濕氣變乾後再使用相機。 為防止出現故障,請勿使用尖細的東西插麥克風和揚聲器的孔。 請勿弄濕相機。請勿用濕手操作相機。否則會引起故障或觸電。 進行重要記錄(結婚儀式和海外旅行等)的攝影時,建議事先進行測 試攝影並確認相機的狀態,同時攜帶使用說明書和備用電池。 • • • 容易結霧的狀態: -------------------------------------------------------• 移動至溫差較大的地方時。 • 多濕氣時。 • 直接受冷氣或熱氣時。 附錄 10 129 關於維護和保管 關於維護 • 注意,鏡頭附上指紋和污漬,可能導致畫面質量下降。 • 鏡頭附上垃圾和污漬時,請勿用手直接觸摸,請用市售的吹氣式除塵 器吹飛,或用軟布輕輕擦拭。 在海邊和使用藥品的地方使用後,請特別留心擦拭。 萬一相機出現問題時,請向理光修理接待中心諮詢。 本相機存在高電壓回路非常危險,因而絕對不可自己拆卸。 請勿接觸稀釋劑,揮發油及殺蟲劑等揮發性物質。可能導致變質,或 塗料剝落。 • 圖像顯示屏的表面容易劃傷,請勿與硬物發生磨擦。 • 請用蘸有少量市售圖像顯示屏清潔劑(不含有機溶劑)的軟布輕輕擦 拭圖像顯示屏表面。 • • • • 關於使用和保管 • 因可能導致相機故障,請避免在以下場所使用或保管相機。 • 高溫多濕,或濕度、溫度變化劇烈的場所。 • 沙、灰塵、塵埃多的場所。 • 震動劇烈的場所。 • 長時間和防蟲劑等藥品及橡膠、塑膠製品等接觸的場所。 • 產生強磁場的場所(在顯示屏、變壓器和磁鐵等附近) 。 • 如果長時間不使用相機,請取出電池。 維護時的注意事項 1. 維護時,請卸下電池。 10 130 附錄 關於售後服務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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