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書 NOKIA 6230I

Lastmanuals提供軟硬體的使用指南,手冊,快速上手指南,技術資訊的分享,儲存,與搜尋 別忘了:總是先閱讀過這份使用指南後,再去買它!!!

如果這份文件符合您所要尋找的使用指南, 說明書或使用手冊,特色說明,與圖解,請下載它. Lastmanuals讓您快速和容易的使用這份NOKIA 6230I產品使用手冊 我們希望NOKIA 6230I的使用手冊能對您有幫助

Lastmanuals幫助您下載此使用指南NOKIA 6230I


Mode d'emploi NOKIA 6230I
Download

您也可以下載以下與您要搜尋的產品相關的手冊

   NOKIA 6230I (1121 ko)
   NOKIA 6230I V1 (1895 ko)
   NOKIA 6230I ISSUE 3 (1121 ko)
   NOKIA 6230I MANUAL 2 (1881 ko)
   NOKIA 6230I DATASHEET (88 ko)

手冊摘要: 使用說明書 NOKIA 6230I

在使用指南中有清楚的使用說明

[. . . ] info page_120x166. fm Page 1 Friday, January 13, 2006 9:31 AM Issue 3 更多資訊 如果您有任何與產品相關的問題,歡迎您透過下列方式與我們聯繫: 請來電至本公司的諾基亞客服專線 電話:(02) 3234-9700 或是瀏覽本公司的台灣網站網址 :www. nokia. com. tw 或至 「諾基亞行動電話館」 、 「諾基亞客戶服務中心」以獲得更多產品資訊: 諾基亞行動電話館 行動電話館 台北紐約紐約店 台中精誠店 台中老虎城店 高雄三多店 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12 號 ( 紐約紐約購物中心 ) 台中市精誠路 11-3 號 (近精明商圈) 台中市西屯區河南路三段 120 號 1F 高雄市三多三路 199 號 (近新光三越及太平洋 Sogo 百貨) 電話 (02) 8780-9333 (04) 2328-8588 (04) 2255-3777 (07) 334-8000 諾基亞客戶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 台北八德店 台北南京店 台北紐約紐約店 台北光華店 台北內湖店 中和店 桃園平鎮店 新竹店 台中 NOVA 店 台中河南店 嘉義店 台南店 高雄明華店 高雄山東店 屏東店 羅東店 花蓮店 地址 台北市八德路二段 255 號 1 樓 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 16 號 1 樓 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12 號 4F 台北市臨沂街 1 號 ( 光華商圈 ) 台北市瑞光路 578 號 1 樓 台北縣中和市中山路二段 359 巷 1 號 桃園縣平鎮市廣明路 71 號 新竹市建功一路 99 號 1 樓 台中市英才路 512 號 2 樓 台中市南屯區河南路 4 段 530 號 嘉義市忠孝路 463 號 台南市公園北路 141 號 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 337 號 高雄市三民區山東街 51 號 屏東市勝利路 113 號 宜蘭縣羅東鎮光榮路 342-1 號 花蓮市國聯二路 87 號 電話 (02) 27511575 (02) 27677377 (02) 23454648 (02) 23416969 (02) 26581285 (02) 32340688 (03) 4948399 (03) 5752066 (04) 23015252 (04) 23805000 (05) 2784222 (06) 2231288 (07) 5520918 (07) 3222445 (08) 7344771 (039) 605007 (038) 312966 info page_120x166. fm Page 2 Friday, January 13, 2006 9:31 AM Additional Information If you have any product-related questions, you are welcomed to contact us via the following methods: Please make a call to our Nokia Customer Hot line. Tel: (02) 3234-9700 Or, you can visit Nokia Taiwan's official website at the following URL: www. nokia. com. tw Or, you can visit Nokia Professional Centres and Nokia Care Centres to obtain more product-related information: Nokia Professional Centres: Professional Centres Address Nwe York New York branch, Taipei Jing Cheng branch, Taichung Lao Hu Cheng Branch, Taichung San Duo branch, Kaohsiung No. 12, Song Shou Rd. , Xinyi District, Taipei. It's located in New York New York Shopping Mall, Hsin-Yi District, Taipei No. [. . . ] 要回覆訊息,請選擇回覆 > 好的訊息設定組發送訊息, 文字訊息或多媒體訊息。 然後選取一個訊息設定組。 回覆電子郵件時,請先確認 要定義訊息設定組,請參閱 或編輯電子郵件地址和主 第31頁的 「文字訊息和簡訊 旨,然後再編寫回覆內容。 郵件設定」 。 4. 要發送訊息到顯示的號碼, 請選擇發送 > 確認。 第20頁的 「範本」 。每則圖 片訊息是由數則文字訊息所 組成。發送一則圖片訊息或 連續的加長型訊息所需的花 費可能大於發送一則文字訊 息。 閱讀與回覆文字訊息或簡訊 郵件 19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0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請參閱第32頁的 「多媒體訊息 。 本 行 動 電 話 有 提 供 文 字 範 本 設定」 (以 表示)和圖片範本 (以 多媒體訊息可以包含文字、聲 範本) 。 音、圖片、日曆備註、名片或一 1. 要進入範本清單,請選擇功 個影片檔。若訊息容量太大,行 能表 > 訊息 > 已存資料 > 文 動 電 話 就 可 能 無 法 接 收 此 訊 息。有些系統允許您接收包含 字訊息 > 範本。 網際網路位址的文字訊息,讓 2. 要使用文字 ( ) 或圖片 您可以從該位址來查看多媒體 ( ) 範本建立訊息,請選 訊息。 取要建立範本的文字或圖 片,然後選擇操作 > 編輯或 行動電話也許無法支援所有的 檔案格式類型。 編輯文字。 範本 您無法在通話期間、玩遊戲、使 要在編寫或回覆訊息或簡訊郵 用其他Java應用程式,或者透過 件時插入文字範本,請選擇 操 GSM數據進行瀏覽時接收多媒 體訊息。導致多媒體訊息發送 作 > 使用範本以及想要的範 失敗的原因有很多,所以請勿 本。 使用多媒體訊息來發送重要資 要在編寫或回覆文字訊息時插 料。 入圖片,請選擇 操作 > 插入圖 片、捲動到您要的圖片,然後 系統端也許會限制多媒體訊息 選擇 顯示 > 插入。訊息標題上 的大小。若插入的圖片超出此 的 指示符號表示已附加圖 限制,本裝置也許會縮小圖片, 片。訊息中所能輸入的字元數 好讓該圖片可以隨附多媒體訊 息發送出去。 需視圖片大小而定。 3. 完成訊息範本。 要在發送訊息前同時查看文字 編寫與發送多媒體訊息 與圖片,請選擇操作 > 預覽。 1. 請選擇功能表 > 訊息 > 建立 訊息 > 多媒體訊息。 多媒體訊息 多媒體訊息的外觀可能會因接 收裝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要得知是否有提供多媒體訊息 服務以及多媒體訊息服務的申 請事項,請洽詢您的行動電話 系統業者或服務供應商。詳情 20 2. 輸入訊息內容。詳情請參閱 第11頁的 「輸入法」 。 • 要在訊息中插入檔案,請 選擇操作 > 插入,然後選 擇可用的選項。 若選擇影像、音效片段或 短片,就會顯示多媒體資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1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料中可用的資料夾清單。 4. 要發送訊息,請選擇 發送, 開啟其中一個資料夾、捲 或者按通話鍵,然後選擇電 動到想插入的檔案,然後 話號碼。 選擇操作 > 插入。訊息中 要發送訊息到一個電子郵件 出現 該檔 名就表示檔案 地址或數名收訊人,請選擇 已附加成功。 電子郵件地址或多人。 若選擇新增音效片段,錄 5. 輸入收訊人的電話號碼或電 音機 會開 啟讓您錄製新 子郵件地址,或從通訊錄搜 的聲音檔。結束錄音後, 尋。選擇確認後,訊息就會 該聲音檔便會插入訊息。 移到寄件匣資料夾準備發 • 要將 名片 或日曆備註插 入訊息,請選擇操作 > 插 入 > 名片或日曆備註。 • 本行 動電 話支援包含數 頁(投影片)的多媒體訊 息。每張投影片都可包含 文字、一個影像檔、一個 日曆備註、一張名片與一 個聲音檔。要在訊息中插 入投影片,請選擇操作 > 插入 > 投影片。 若訊息內含數張投影片, 請選擇 操作 > 上一張投 影片、下一張投影片或投 影片 列表 來開啟想要觀 看的投影片。 要設 定投 影片播放的間 隔時間,請選擇操作 > 投 影片計時。要將文字部分 移到訊息的頂端或底端, 請選擇 操作 > 文字顯示 於頂 端 或文字顯示於底 端。 3. 要在訊息發出前預覽,請選 擇操作 > 預覽。 21 送。 發送多媒體訊息比發送文字 訊息所花的時間還久。動態 會在發送期間出現。您 仍然可以在這段期間使用行 動電話的其他功能。若訊息 發送中斷,行動電話會嘗試 重傳幾次。若仍然無法將訊 息發送出去,訊息仍舊會保 留在寄件匣資料夾。您可以 稍後再嘗試重新發送。 若選擇儲存已發訊息 > 是, 已發送的訊息便會儲存在寄 件備份資料夾中。詳情請參 閱第32頁的 「多媒體訊息設 定」 。將訊息發送出去後,並 不表示收訊人已接收到訊 息。 版權保護可避免部分影像、鈴 聲和其他內容在未經授權的情 況遭到複製、修改、傳送或轉 寄。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2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閱讀與回覆多媒體訊息 重要:開啟訊息時請小 心。訊息可能會包含惡 意軟體,或者對本裝置 或電腦造成損害。 只有具備相容功能的裝 置才可以接收和顯示訊 息。訊息的外觀可能會 3. 要回覆訊息,請選擇操作 > 回覆 > 文字訊息或多媒體訊 因接收裝置的不同而有 息。輸入回覆訊息,然後選 所差異。 擇發送。 多媒體訊息服務一般是預設為 開。 當行動電話接收到多媒體訊息 時,螢幕上就會顯示動態 。 訊息接收完後,螢幕上就會出 現 和收到多媒體訊息。 您也可以選擇播放來播放訊 息附加的的聲音或影片檔。 要放大觀看影像,請選擇放 大。要查看名片、日曆備註 或開啟佈景主題物件,請選 擇打開。要開啟線上播放連 結,請選擇載入。 4. 選擇操作可開啟和儲存附加 檔案、查看檔案詳細資訊、 刪除或轉寄訊息。 多媒體訊息記憶體已滿 閃動表示多媒體訊息記憶 若要儲存新的多媒體訊息時訊 就會閃動, 體已滿。詳情請參閱第22 頁的 息記憶體已滿, 並且會顯示多媒體記憶體已 「多媒體訊息記憶體已滿」 。 滿,顯示等待的訊息。要查看 1. 要 閱 讀 已 收 到 的 多 媒 體 訊 等待的訊息,請選擇 顯示。要 息,請選擇顯示。或者,您 儲存訊息,請選擇 儲存,然後 也可以按退出稍後再閱讀訊 再刪除舊訊息(先選擇資料夾 , 息。 再選擇要刪除的舊訊息) 。 要稍後閱讀訊息,請選擇功 要放棄等待的訊息,請選擇 退 能表 > 訊息 > 收件匣。在訊 出> 確認。若選擇取消,您就可 息清單中, 表示未閱讀的 以查看訊息內容。 訊息。捲動到您要查看的訊 息,然後按選取該訊息。 2. 中間選擇鍵的功能須視訊息 行動電話會將已接收的文字及 內目前顯示的物件而定。 多媒體訊息儲存在收件匣資料 若收到的訊息包含簡報,要 夾中。 觀看完整的訊息內容,請選 尚未發送的多媒體訊息會移到 擇播放。 寄件匣資料夾。 22 資料夾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3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若您在文字訊息中選擇訊息設 定 > 文字訊息 > 儲存寄件備份 , 且在多媒體訊息中選擇訊 >是 息設定 > 多媒體訊息 > 儲存已 發訊息 > 是,已發送的訊息就 會儲存在寄件備份資料夾中。 訊息會顯示在您的原始訊息之 下。 在使用即時訊息功能之前,您 必須先申請此服務。若要得知 是否可使用此服務、服務費用 以及申請服務,請洽詢您的行 動電話系統業者或服務供應 商。您亦可從行動電話系統業 者或服務供應商接收特定識別 碼、密碼和設定。 要儲存您正在編寫的文字訊息 並稍後再將已存資料資料夾中 的訊息發送出去,請選擇 操作 。 若 > 儲存訊息 > 已存文字訊息 為多媒體訊息,請選擇儲存訊 要設定即時訊息服務的必要設 息 選 項。 表 示 未 發 送 的 訊 定,請參閱第24頁的 「進入即 息。 時訊息功能表」中關於連結設 要分類各文字訊息,您可以將 定的說明。螢幕上顯示的圖示 一些訊息移到我的資料夾,或 和文字可能會因即時訊息服務 為訊息新增資料夾。選擇訊息 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 已存資料 > 文字訊息 > 我的 在連結到即時訊息服務期間, 資料夾。 您還是可以使用行動電話的其 要新增資料夾,請選擇 操作 > 他功能。此時即時訊息會談將 增加資料夾。若您尚未儲存過 會在背景執行。依據使用的系 任何資料夾,請選擇增加。 統而定,使用即時訊息會談可 要刪除或重新命名資料夾,請 能會加快消耗行動電話的電池 捲動到該資料夾,然後選擇 操 電力。您可能需要將行動電話 作 > 刪除資料夾或重新命名資 連接到充電器上。 料夾。 即時訊息 使用即時訊息服務的基本 步驟 • 要進入即時訊息功能表 (離 線) ,請參閱第24頁的 「進 即時訊息 (IM) (系統服務)是 入即時訊息功能表」 。 一種透過TCP/IP 通訊協定,將 簡短純文字訊息發送給線上使 • 要連線到即時訊息服務 (線 用者的方式。當連絡人清單中 上) ,請參閱第25頁的 「連 的連絡人已上線,且對方也可 結到即時訊息服務和中斷與 加入即時聊天會談時,該清單 即時訊息服務的連結」 。 就會特別顯示。已編寫和發送 的訊息會留在螢幕上。回覆的 23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4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存的聊天對話,請選擇已存 • 要使用連絡人啟動即時訊息 會談。 會談,請參閱第25頁的 「啟 動即時訊息會談」中關於即 • 要封鎖或解除封鎖連絡人, 時訊息線上好友的說明。 請參閱第27頁的 「封鎖與解 除封鎖訊息」 。 要建立即時訊息連絡人清 單,請參閱第27頁的 「即時 • 要 中 斷 即 時 訊 息 服 務 的 連 訊息連絡人」 。 線,請參閱第25頁的 「連結 到即時訊息服務和中斷與即 • 要加入公共即時訊息會談, 時訊息服務的連結」 。 請參閱第25頁的 「啟動即時 訊息會談」中關於群組的說 進入即時訊息功能表 明。 要在離線時進入即時訊息功能 要透過接收邀請訊息加入即 表,請選擇 功能表 訊息 即 > > 時訊息會談,請參閱第26頁 時訊息。若即時訊息服務的連 的 「接受或拒絕即時訊息邀 結設定組超過一個,請選擇想 請」 。 要的設定。若只有一組事先定 要 建 立 自 己 的 即 時 訊 息 群 義的設定組,便會自動選取該 組,或者加入或刪除公開群 設定組。 組,請參閱第 27 頁的 「群 • 要連結到即時訊息服務,請 組」 。 選擇登入。您可以設定行動 • 要編輯自己的資料,請參閱 第27頁的 「編輯您的線上狀 態」 。 • 要搜尋使用者和群組,請參 閱第25頁的 「啟動即時訊息 會談」中關於尋找的說明。 電話在開啟即時訊息功能表 時自動連結到即時訊息服 務。詳情請參閱第25頁的 「連結到即時訊息服務和中 斷與即時訊息服務的連 結」 。 • 要閱讀新的即時訊息會談訊 • 要查看、刪除或重新命名您 在即時訊息會談期間儲存的 息,請參閱第26頁的 「閱讀 聊天對話 , 請選擇已存會談 。 收到的即時訊息」 。 • 要查看即時訊息所需的設定 • 要在即時訊息會談期間編寫 與線上狀態設定,請選擇連 與發送訊息,請參閱第26頁 結設定。您也許會接收到包 的 「加入即時訊息會談」 。 含在組態訊息中的設定。詳 • 要在進入即時訊息功能表時 情請參閱第x 頁的 「組態設 查看、重新命名或刪除已儲 定服務」 。要手動輸入設定, 24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5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請參閱第 47 頁的 「組態設 • 選擇會談。之後會顯示新訊 定」 。 息和已閱讀的訊息清單,或 者您在會談期間接收到的即 要選擇支援即時訊息的組態 時訊息邀請。捲動到一則訊 設定,請選擇組態 > 預設、 息或會談邀請,然後選擇打 個人組態或服務供應商。 開。 要選擇服務供應商提供的即 表示新訊息,而 則表 時訊息帳號,請選擇帳號。 示已閱讀的即時訊息。 要輸入服務供應商發送的用 表示新群組訊息,而 戶識別碼,請選擇用戶識別 則表示已閱讀的群組訊 碼。 息。 要輸入服務供應商發送的密 表示會談邀請。 碼,請選擇密碼。 螢幕上顯示的圖示和文字可 連結到即時訊息服務和中斷 能會因即時訊息服務的不同 與即時訊息服務的連結 而有所差異。 要連結到即時訊息服務,請進 入即時訊息功能表、選擇想要 • 選擇即時訊息線上好友。之 後會顯示您已加入清單的連 的即時訊息服務(若有必要) , 絡人。捲動到要發送即時訊 然後再選擇登入。連結成功後, 息的連絡人 , 然後選擇聊天 ; 行動電話將顯示已登入。 若新連絡人已顯示在清單 祕訣:要設定行動電話在 中,請選擇打開。 開機 時自 動連結到即時 表示行動電話通訊錄的 訊息服務,請選擇功能表 連絡人已上線,而 則表示 > 訊息 > 即時訊息、連結 行動電話通訊錄的連絡人已 到即使訊息服務,然後選 離線。 擇我的設定 > 自動登入 > 表示連絡人已遭封鎖。詳 手機啟動時。 情請參閱第 27頁的 「封鎖與 要中斷與即時訊息服務的連 解除封鎖訊息」 。 結,請選擇登出。 啟動即時訊息會談 開啟即時訊息功能表並連結到 即時訊息服務。要啟動即時訊 息會談的方法如下: 表示您已從連絡人收到 新訊息。 您可以在清單中新增連絡 人。詳情請參閱第27頁的 「即時訊息連絡人」 。 25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6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在待機模式中,當您已連結到 即時訊息服務,並接收到來自 其他會談的新即時訊息時,螢 幕上會顯示1個即時訊息。要閱 • 選擇尋找 > 用戶或群組來透 讀訊息內容,請選擇閱讀。 過電話號碼、暱稱、電子郵 若接收到數則訊息,螢幕上會 件地址或姓名在系統搜尋其 出現接收到的訊息數目和__ 個 他即時訊息使用者或公共群 即時訊息。選擇 閱讀、捲動到 組。若選擇群組,您就可以 一則訊息,然後選擇打開。 藉由群組成員或群組名稱、 在聊天時接收到的新訊息會保 主題或識別碼搜尋群組。 留在即時訊息 > 會談。若收到 找到您要的使用者或群組之 即時訊息線上好友以外的發訊 後,選擇操作 > 聊天室或加 人所發送出的訊息,就會顯示 發訊人的識別碼。若行動電話 入群組可開始會談。 • 從通訊錄啟動會談。詳情請 記憶體有儲存該名發訊人,而 參閱第37頁的 「查看已申請 且行動電話也已辨識出,就會 顯示發訊人的姓名。要新增連 的名單」 。 絡人到行動電話記憶體,請選 接受或拒絕即時訊息邀請 擇操作 > 儲存連絡人。 在待機模式中,當您已連結到 即時訊息服務並接收到新會談 加入即時訊息會談 邀請時,螢幕會顯示1個會談邀 要加入或啟動會談,請選擇 編 請。要閱讀訊息內容,請選擇 輯或開始輸入訊息。 祕訣:若在會談期間收到 閱讀。若收到數則會談邀請,請 其他連絡人(不是您目前 捲動到一則會談邀請,然後選 對談者)發出的新訊息, 擇打開。 行動電話便會顯示 並 發出提示音。 26 • 選擇群組 > 公共群組 (若系 統不支援群組,則會模糊顯 示) 。行動電話會顯示行動 電話系統業者或服務供應商 提供的公共群組書籤清單。 要開始聊天,請捲動到一個 群組,然後選擇加入。輸入 您在聊天時使用的暱稱。成 功加入群組會談後,就可以 開始群組會談。您也可以建 立私人群組。詳情請參閱第 。 27頁的 「群組」 要加入私人群組會談,請選擇 接受。輸入您在聊天時使用的 暱稱。 要拒絕或刪除邀請,請選擇 操 作 > 拒絕或刪除。您可以輸入 拒絕的原因。 閱讀收到的即時訊息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7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輸入訊息後要發送訊息,請選 從伺服器複製或使用手機號 擇 發送 或按通話鍵。訊息會顯 碼。成功加入連絡人之後, 示在螢幕上,而回覆的訊息則 行動電話將顯示確認訊息。 會顯示在您的訊息之下。若選 3. 捲動到一位聯絡人。要開啟 擇操作,便可使用以下選項:顯 會談,請選擇聊天,或者選 示會談、儲存連絡人、群組成 擇操作 > 連絡人資訊、封鎖 員、封鎖連絡人、結束會談。 連絡人(或解鎖連絡人) 、 增 加連絡人、刪除連絡人、更 編輯您的線上狀態 改名單、複製至伺服器或顯 1. 開啟即時訊息功能表,然後 示狀態提示。 連結到即時訊息服務。 2. 要查看並編輯您的顯示狀態 封鎖與解除封鎖訊息 或暱稱,請選擇我的設定。 要封鎖訊息,請連結到即時訊 3. 要讓所有其他即時訊息使用 息服務,然後選擇會談 > 即時 者都能看見您上線,請選擇 訊息線上好友,或者加入或啟 顯示狀態 > 任何人都可見。 動會談。捲動到您要封鎖訊息 的連絡人,然後選擇 操作 > 封 要只讓線上好友列表中的連 鎖連絡人 > 確認。 絡人看見您上線,請選擇顯 示狀態 > 僅線上好友可見。 要解除鎖定訊息,請連結到即 時訊息服務,然後選擇封鎖列 要顯示為離線,請選擇顯示 表。捲動到要解除封鎖訊息的 狀態 > 顯示為離線。 連絡人,然後選擇解鎖。 連結到即時訊息服務後, 表 您也可以從線上好友列表解除 示您已上線,而 則表示其他 訊息封鎖。 人看見您仍為離線的狀態。 即時訊息連絡人 群組 您可以建立自己的即時訊息會 您可以將連絡人新增到即時訊 談私人群組,或使用服務供應 息線上好友列表中。 商提供的公共群組。私人群組 1. 連結到即時訊息服務,然後 僅存在於即時訊息會談期間, 選擇即時訊息線上好友。 且該群組儲存在服務供應商的 2. 要新增連絡人到清單,請選 伺服器中。若您登入的伺服器 擇操作 > 增加連絡人 , 或者 , 不支援群組服務,所有群組相 若 您 尚 未 加 入 過 任 何 連 絡 關功能表都將變暗無法使用。 人,請選擇增加。選擇手動 輸入識別碼 、 從伺服器尋找 、 27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8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公共群組 您可以將服務供應商可能會保 留的公共群組儲存成書籤。連 結到即時訊息服務,然後選擇 群組 > 公共群組。捲動到要加 入的聊天群組,然後選擇加入。 若您尚未加入群組,請輸入您 要在此群組使用的暱稱。若要 從群組清單刪除一個群組,請 選擇操作 > 刪除群組。 要搜尋群組,請選擇群組 > 公 共群組 > 尋找群組。您就可以 藉由群組成員或群組名稱、主 題或識別碼搜尋群組。 件。本行動電話支援 POP3 和 IMAP4電子郵件伺服器。 在您發送和擷取電子郵件訊息 之前,您必須先完成以下各項: • 取得新的電子郵件帳號或使 用現有的帳號。要得知能否 使用您的電子郵件帳號,請 洽詢您的電子郵件服務供應 商。 • 從您的行動電話系統業者或 電子郵件服務供應商取得電 子郵件設定。您也許會接收 到包含在組態訊息中的電子 郵件組態設定。詳情請參閱 第x頁的 「組態設定服務」 。 建立私人群組 您也可以手動輸入設定。詳 連結到即時訊息服務,然後選 情請參閱第47頁的 「組態設 擇群組 > 建立群組。輸入您想 定」 。 要使用的群組名稱和暱稱。從 要啟動電子郵件設定,請選 線上好友列表標記私人群組成 擇功能表 > 訊息 > 訊息設定 員,並輸入邀請內容。 > 電子郵件訊息。請參閱第 。 32頁的 「電子郵件設定」 電子郵件應用程式 使用 (E)GPRS (系統服務)的 電子郵件應用程式可讓您在離 開辦公室或外出時,透過行動 電話進入您的電子郵件帳號。 電子郵件應用程式的功能與簡 訊郵件不同。詳情請參閱第19 頁的「發送選項」 。要使用行動 電話的電子郵件功能,您需要 相容的電子郵件系統。 此應用程式不支援按鍵音。 伺服器連結安全 安全資料傳輸層 (SSL) 可增進 電子郵件帳號連結的安全性。 要啟動此功能,請選擇 功能表 > 訊息 > 電子郵件 > 操作 > 附 加設定 > 安全(SSL) > 開。 請確認您的電子郵件帳號支援 您可以在行動電話上編寫、發 SSL,而且已為伺服器設定正確 送與閱讀電子郵件,也可以在 的伺服器連接埠以發送和擷取 相容電腦上儲存與刪除電子郵 電子郵件。 28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29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功能表功能 編寫與發送電子郵件 您可以在連結到電子郵件伺服 器之前先寫好電子郵件訊息, 或者也可以在連結到伺服器之 後再編寫與發送電子郵件。 稿。電子郵件會儲存在其他 資料夾 > 草稿。 要稍後發送電子郵件,請選 擇功能表 > 訊息 > 電子郵件 > 操作 > 立即發送或擷取並 發送。 1. 選擇功能表 > 訊息 > 電子郵 件 > 建立電子郵件。 從電子郵件帳號下載電子 2. 輸入收件人的電子郵件帳 郵件 號,然後選擇確認。 1. [. . . ] 28 電子錢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5 電子錢包設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4 L 來電等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藍芽無線技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立體聲耳機 (HDS-3) . . . . . . . . . . . . . . 80 瀏覽器安全 用於 WAP 應用程式的 安全模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4 錄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 87 9237234_6230i_zh_TW. fm Page 88 Sunday, July 23, 2006 5:00 PM 索引 錄製短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U USB 資料傳輸線 . . . . . . . . . . . . . . . . . . . . . 46 M 密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放棄下載這份使用手冊 NOKIA 6230I

Lastmanuals提供軟硬體的使用指南,手冊,快速上手指南,技術資訊的分享,儲存,與搜尋
在任何的情況下, Lastmanuals都沒有任何的責任: 如果您所搜尋的文件結果是不存在的,不完整的,不是您的母語的, 或是型號或語言與描述不符. Lastmanuals不提供翻譯的服務

如果您接受這份合約內容, 請在閱讀完此約後,按下“下載這份使用手冊”, 下載NOKIA 6230I手冊的過程馬上開始.

尋找一份使用手冊

 

Copyright © 2015 - LastManuals - 保留所有權利。
選定的商標和品牌是分別各自屬於他們的法定擁有人所擁有。

flag